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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科“十二五”规划

刑法学科“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西南政法大学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2009-2020)》等文件的精神并依照《365bet即时比分“十二五”发展规划》(初稿)的具体思路,结合刑法学科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在《365bet即时比分刑法学科“十一五”建设发展规划》和的基础上,特制定《365bet即时比分“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的成绩和经验

(一)主要成绩

刑法学科创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1981年成为国家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被批准为省部级重点学科,2001年成为西部地区唯一刑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开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系重庆市“十一五”重点学科。十一五期间,刑法学科有了较大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刑法学科的优势与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形成了一个市级教学团队;建设了一门市级的精品课程——刑法学;创建了一个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由该学科教师主编和参编的刑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系列教材;学生培养方面成效显著,教学受益面遍及一千多名刑法学硕士、博士及其他法学硕士、博士以及一万多名法学本科、刑侦本科以及其他学科本科学生。

1.以市级教学团队为龙头,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

1)刑法学科教师结构合理,中青年的刑法教师基本实现了博士化。职称结构合理:刑法学科现有教师32人,其中教授10人,博士生导师6人,副教授10人,其余为讲师;具有博士学位的18人,在读博士生3人;学缘结构合理:本学科教师具有 国外 博士学位获得者2人,并有2人正在日本、韩国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其他教师来自国内最早设立刑法学博士点的五所高校和一个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社科院);年龄结构合理,除3名教授外,其余均为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2)该学科学术积淀深厚,社会影响力较大。学科带头人之一梅传强系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分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学科带头人之一 刘建宏 教授是国际著名犯罪学学家,现为亚洲犯罪学会会长,并当选为世界著名学术组织 “康拜尔合作组织刑事司法领导委员会”委员,兼任国际多家犯罪学杂志的主编或编委。刚刚离任的原中心主 任陈忠林 教授系意大 利法学 博士,现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内刑法学界公认其在刑法基本理论上独辟蹊径。(3)中青年教师表现令人瞩目。例如,李永升和梅传 强两位 教授分获第六届和第八届教育部霍英东教学成果奖,6人次获得重庆市、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王利荣 教授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和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重庆市哲学社科项目,在刑事执行法领域处于国内领先;高维俭、石经海、袁林等年轻教授潜心学问,主持多项国家社科项目及司法部、教育部、中国法学会、重庆社科等省部级(重点)课题,陈世伟副教授、陈小彪副教授、 陈伟 博士等分别主持多项国家社科项目及教育部、重庆市社科项目, 张武举副 教授所著《刑法的伦理基础》获得司法部“全国优秀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刘沛胥 博士的论文《刑事政策的理论预设:国家、权力与公共政策》获重庆市第八届全市期刊好作品二等奖。

2.以市级精品课程为重点,注重课程质量水平提升

刑法学科一直致力于精品课程建设,积极探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新途径,教学成果保持了国内领先地位。其主要表现有:(1)刑法学科多年来一直重视教学,积极探索课程教学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成果,如前所述,分别有两位教师获得教育部霍英东教学成果奖并有一教师获得司法部“全国优秀教材与科研成果奖”;(2)本科课程设置齐全反映了法科院校的优势和特点,相关本科课程涵括了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刑罚学、刑事执行法学、监狱法学、中国刑法史等必修、选修课程,刑法学科课程教学既保持了规范刑法学的传统优势,又在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刑罚学研究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后者已具三足鼎立之势。

3.以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为平台,积极开展学术研究

20世纪末,刑法学科赵长青教授召集我校刑法教研室、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刑事侦查教研室、司法鉴定中心以及校外的部分专家、学者成立了全国第一个规模庞大、学科研究齐全的“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20027月,中心通过检验,被确定为重庆市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国家禁毒办公室、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支持协助下,本中心在学校的直接领导下联合全国各地相关理论与实践部门的研究力量,在全国各地开展了深入的开拓性研究,科研工作取得了极其丰硕的成果。先后召开了多次全国性学术研讨会。十一五期间,刑法学科人员先后承担完成了国家、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等20余项,完成相关科研成果200余项,相关科研成果先后获国家二级奖1项、省(市)部级一等奖6项,省(市)部级二、三等以上科研奖近20项。现承担国家、省(市)部相关重点项目等近20项。

4.以本科教学需要为目标,大力加强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是本科教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本学科平均三年更新一次规范刑法学的教材,并且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育部和司法部规划的相关教材的编写,代表性的教材有:(1)陈忠林主编:《刑法学》(总论、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2006年第二版;(2)陈忠林主编:《刑法学》(上、下),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3)陈忠林主编:《刑法总论》,高教出版社2007年版(该教材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基础系列教材);(4)刘建宏等主编:《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5)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该教材已被列为“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4)王利荣主编北师大刑事法规划教材《刑事执行法学》,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等。这些教材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广大学子的充分肯定。

5.以学生培养为落脚点,将知识拓展与能力提升有机结合

具体表现是:(1)该学科在教学模式改革方面,充分运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法庭等教学手段,改变过去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死记硬背书本、高分低能的弊端,变传统的教师灌输、学生被动受教的死板模式为师生双向互动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模式。(2)注重本科教学与司法考试接轨,并且改变考试模式,在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加大了对学生实际运用知识能力的考查,自2008年国家允许大四学参加司法考试以来,法学院本科生通过率为50%以上,明显高于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每年约为13%左右);(3)该学科毕业生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迄今为止,该学科已培养本科生3000余人(法学院),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博士研究生和海外进修生60余人,许多本学科的毕业生现已成为其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才培养:培养方案不尽合理,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培养的博士生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尚无新的进展;硕士生的实践能力不足,有分量的优秀学位论文明显不足;精品课程的教材建设以及实务教学均有待加强。

2.学科建设:刑法学科特色不够突出,离国家级重点学科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尚未形成有影响力的学术创新团队;学科优良历史传统的宣传不够。

3.师资队伍建设:随着老一辈法学家逐渐退出教学科研岗位,学科研究方向领军人物还有待培养,中青年教师尤其是青年在全国的学术影响力亟待提升。

4.科学研究:本学科所承担主持的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课题数量较少,且国家级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法学会重大项目尚未实现零的突破;相应地,高显示度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不足;本学科的学术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权威期刊上尚未实现零的突破,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新华文摘》等刊物上的论文刊载量尚需进一步的提高。

5.学术交流:由于经费不足,学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仍有较大的不足,近几年尚未举办过有较大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教师出国人次也较少,国内学术交流也待进一步的加强。

6.对外宣传:刑法学科网站没有建立,毒品犯罪中心网站更新不及时,没有载入其他成员的基本信息,成员的科研、课题等成果没有或没有及时借助网站对外宣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毒品犯罪中心及刑法学科的对外影响力。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精神,以创新为主题、以质量为根本、以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开展刑法学科建设。坚持“总体规划、重点突破、增强优势、凸显特色、分层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设方针,以学科结构整合与优化为主线,以学科创新团队建设为核心,以学科学位点质量建设为承载主体和依托基础,以重点学科建设和完善为突破口,以科研项目为纽带,以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为保障,切实提高学科建设实效和水平,不断增强刑法学科的特色优势和综合竞争实力,努力培养一流质量的人才,创造原创性和标志性的科研成果,提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社会服务。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制定有效的创新、拔尖人才的养成规划,培养在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领军人物;进一步发挥刑法学科特色及优势,发展多学科交叉的刑法学科群(刑法基础理论、刑法哲学、行刑学、犯罪学、犯罪社会学等),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增强刑法学科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学科在全国的影响力和排名;建设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创新学术团队,力争成为国家级教学优秀团队,汇聚一支以杰出学者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的学科队伍;构建若干解决科学前沿问题、重大问题、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学科平台,力争将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建设成国家级人文研究基地并增设一定的校级和市级研究基地;大力提高创新能力;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增强刑法学科群在国内、国际学术前沿领域参与合作和竞争的能力;努力将刑法学科建设成国家重点学科,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抓好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争取建成一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区并努力将刑法学课程建设成国家级精品课程;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力争获取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教学研究成果奖和教学改革成果奖。

三、学科与专业建设

(一)预期目标

“十二五”期间,刑法学科建设的发展思路是,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探索新的学科增长点,建立和完善适应高素质创新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学科体系,具备最前沿的科学研究能力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012年:刑法学科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学院的毒品研究基地,能够有一个以上基地能够建成国家级研究基地;新增犯罪矫正研究中心和量刑研究中心。争取建成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点。新增刑事司法本科专业和犯罪矫正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

2015年:力争刑法学科实力和影响力稳定在国内前5名。力争法学本科成为国家级品牌专业。新增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心和少年司法研究中心。新增禁毒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

(二)具体措施

1.加强规划、建设合理的学科研究方向布局。科学分析刑法学科的发展趋势,结合学科自身优势和特色,大力推进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实施“从专业到学科”的建设原则。加强对已有专业研究方向的建设,创造条件,通过刑法学科硕士点、博士点的专业方向的科学设置,从市级重点学科到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全面提升学科的建设水平。学科方向紧密围绕国家和重庆社会焦点、难点、热点及民生问题,全力服务于经济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2.以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建设带动和加强学术团队建设。以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为平台,汇聚、组建创新学术团队,着力提升和培育量刑、犯罪矫正、犯罪社会学、刑事政策学、禁毒学、少年司法、职务犯罪防控等学科方向的研究水平和研究团队;争取重大和重点研究项目,创造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稳定和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改革、调整教学科研组织方式,加大学科交叉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组织以学科群为基础的协作团队;在不断提高学院现有学科整体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学科的发展空间。

3.增设学位方向点,形成新的学科优势,建立重点学科的培育平台。在未来5年内,我院继续加强学位点建设,加强刑法学科的力量,利用学校原有的学科基础,推进和重建犯罪矫正学科研究方向和禁毒学科研究方向(从硕士和博士点)建设,形成新的学科优势。

四、科学研究

(一)预期目标

坚持把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作为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标志。在巩固刑法学科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全面推动理论创新,推出一大批面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具有学科特色的标志性的学术“精品”。

2015年,力争累计科研经费总量突破200万元,特别是争取国家重大科研计划的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数有较大增长,争取五年期间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的总数突破40项,集中优势力量力争在国家社科、教育部和中国法学会重大、重点项目上有所突破;重点建设1支以上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到2015年,形成1-2个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组成的科研平台体系; 全国优秀 博士论文获奖有零的突破;积极推出一系列在国内外颇有影响学术成果,着重鼓励和引导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以及国际上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力争在SSCI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承担国家级课题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数等科研指标位居全国刑法学科前列。力争取得一批高水平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在世界著名法学刊物发表学术论著取得更大突破。

(二)具体措施

1.坚持科研管理的质量导向,改变作品不少、精品不多的局面。确立质量优先、兼顾数量的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真正实现由“量”到“质”的学术评价标准转型,迅速改变作品不少、精品不多的局面。改革和完善学术评价机制,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采集新数据,是否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科学研究质量高低的主要评价内容。探索实行学术代表作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学术评审制度、学术评审监督制度和学术评审申诉制度。刑法学科开展专题性的系列研究,密切关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提高学术研究的实用性;积极推出出版系列研究成果。

2.以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为驱动力,促进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学科的发展依赖于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创新成就。高水平科研项目的完成既培养人才,锻炼和充实教师队伍,又提高学科实力水平。继续鼓励和支持刑法学科研究人员申报省部级以上尤其是国家级科研项目,力争每年申报成功1-3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5-8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集中优势力量力争在国家社科、教育部社科和中国法学会重大、重点项目上有所突破。

3.加强基地建设,构建三位一体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按照“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的要求,依托现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力争新增犯罪矫正研究中心和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心。坚持以科研机构为平台,以科研项目为纽带,以创新团队为重点,以科研体系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国际学术交流、资料信息网络建设和加大科研投入为手段,以提高研究质量和社会服务为目标,全面提升科学研究实力和整体创新能力。

4. 加强学科网络建设和对外宣传、编写《西政历史上的刑法学家》、编写《西政知名刑法学子名录》、出版《西南刑法评论》、出版刑法学科系列丛书,努力扩大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5.建立和完善学科对研究成果奖励和项目资助等激励制度,制定科学的团队合作评价机制。

五、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一)预期目标

通过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刑法学科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基本形成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科学创新和人才培养的结合更加紧密;学科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积极探索适应于学校向研究教学型大学转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研究。

   (二)具体措施

1.专业结构和学历结构适度调整。根据社会发展的特点和社会对法学教育的需求,紧密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研究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硕士和博士专业设置和规模调整,尤其是要加强对新增专业方向点的调研和建设;制订指导性专业规范,构建专业设置预测机制,定期发布各类专业人才的规模变化和供求情况,为学校优化专业布局和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供指导。建立硕士点和博士点专业评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学方式改革,积极调动全体导师们的智慧和教学热情。

2. 以精品课程的建设带动课程体系的深度改革。完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加强校级、省部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形成校级、市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体系。以精品课程为切入点,全面带动并深化课程体系的改革。力争刑法学系列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梯队、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有较大改善,并力争将刑法学建设成国家精品课程。加强新教材和立体化教材建设,鼓励教师编写新教材,积极做好高质量教材推广和新教材选用工作。

3. 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本科教学评估为契机,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优秀评价为目标,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学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适应高等教育发展主流要求的高效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尤其是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探索制定实践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

4.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改革,重点建设5个左右党员教师示范岗,推进实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及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和开展引进实务人员进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授课模式。加大了对实践课程和教学实习资助的力度,鼓励专业教师从事实践教学与指导工作,重点开拓和加强校内实践教学,鼓励开展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

5.注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应重视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特 别是 博士生中创新人才的培养,学科建设水平体现在博士学位质量上,要鼓励和支持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申报科研项目并积极吸纳参加导师的各项科研项目。研究生既是学科建设的人才成果,又是学科建设的生力军。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论文发表制度,推进全国优秀百篇博士论文和省部级优秀博士论文的培植力度,不断增强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创新贡献力。

  6.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刑法学科教学团队建设,重点遴选和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的机制,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7.鼓励和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鼓励和加强校级及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集中优势力量,提高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的成功率;采取多种措施激励教学人员撰写高质量、能产生实际效果的教改论文并提供条件和平台将这些教改研究成果应用于本科、研究生教学实践中,切实提高我院教学水平。

六、研究队伍建设

(一)预期目标

“十二五”期间,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集聚、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的运行机制,建立起一支与研究型大学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素质一流、富有开拓创新能力的研究队伍。

2015年,学科研究人数稳定在30人左右,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研究人员总数的95%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达到研究人员总数的80%以上,同学缘关系研究人员控制在研究人员总数的30%以内,具有海外背景的达到研究人员总数的20%以上,研究人员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大幅度提高,50%的研究人员具备独立地与国际同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力争教师中拥有1-3名以上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

(二)具体措施

1.完善人才引进、利用政策,加大投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优秀人才引进途径,形成学校与学院双层型人才引进机制。设立专项人才引进资金,充分利用国家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种人才培养专项基金计划,争取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奖教基金或提供专项资助。刑法学科建设经费中至少有20%用于本学科的人才引进。重点引进能够领导学科前进的学术带头人,能够在强化刑法学科的传统优势基础上开拓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或传统学科的新兴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制定有效的创新、拔尖人才的养成规划,培养在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领军人物;到2015年,刑法学科力争从国内外引进和培养在其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23名学科带头人或拔尖人才。完善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做好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及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等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的岗位设置和聘任,建立我院讲座教授制度,通过这些岗位吸引海内外最优秀的人才来校工作;吸引国内外应届优秀博士尤其是具有德日学习和研究经历背景的博士来学科工作。同时,聘用校内富有余力的退(离)休教授,作为师资队伍的补充力量。

2.培养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高水平科研队伍。学科拨出专门预算,建设3-5支“创新方向明确、引领研究潮流、一流学者挂帅、梯队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以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为基础,以世界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为主攻方向,以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科研机构为基础,重点建设1-2支国内知名的创新团队。

3.加强现有中青年骨干研究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完善以更新和拓展教师知识结构为主要内容的师资培训体系与制度。健全中青年骨干研究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制度,加大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植力度。创造条件,鼓励有突出优势和贡献的专家、学者建立合理的学术梯队。

4. 加强研究队伍的凝聚力建设,进一步促进学科内和相关学科群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七、学术交流与合作

(一)预期目标

“十二五”期间,学科外事工作以项目为基础,以学院或学科(包括研究基地或研究中心)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实体,以教师和学生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主体,以提高层次和扩展范围为出发点,实现合作项目、外事经费、交流人数、国际交流院校数年均20%递增;加强与其他亚洲国家,特别是东亚国家一流法学校院的校际联系;每年新增与1所国外知名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到2015年时,争取与1-2所世界排名前100名的一流大学的法学院建立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刑法学科新增与国(境)外知名大学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在国际科研合作项目、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15年,刑法学科主持召开1-2次全国学术会议;1-2次国际学术会议。

(二)具体措施

1.以实现办学目标为中心,扩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坚持对外交流为学科建设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巩固和加强与现有交流院校的合作关系,扩大交流规模,拓展交流领域,与世界上更多的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派遣学科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学习、访问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支持他们在对外交流过程中寻求机会,引进项目和资金。积极派遣学科优秀的研究生赴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进修或攻读学。

2.加强引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国外专家作用。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进行合作研究;加大力度打造“专家引智”工程,认真挑选,保证质量、聘期长短结合,不断扩大聘请规模。

3. 举办高层次的学术论坛和研讨会。刑法学科下一步学科建设中,要进一步提高学科的开放性,从广度和深度重点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交流,尤其是要利用学科负责人的优势条件并通过更广泛更深入的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获取信息,扩大影响。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的形式、途径要多样化,积极争取举办或参加国际国内的重要学术会议,积极争取承担或参与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到国外讲学或邀请国际上顶级的学科专家来校访问、讲学、指导。学科每年举办1次以上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举办1-2次区域性学术会议,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理念,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到我校演讲,发挥品牌效应;每两年重点资助召开1个以上的国内、国际研讨会。

4.推动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重心下移,发挥学科和研究基地、研究中心在对外合作与交流的主体功能。重点支持学科、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与国外知名高校的相关院系或科研单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国际科研项目、人才培养项目合作,促进国际和区域间实质性合作与交流的全方位开展。加大资助力度,鼓励教学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各类国际学术组织,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