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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科研处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对《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和《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与合并。按照新出台的《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16﹞272号)之规定,开始启动本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和一、二年级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二)申报者应是思想品德素质良好、勤奋好学、有责任心和协作精神者。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合作申报项目。

  (三)每生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者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项目)或参研两个项目,每一项目的参加人(主持人除外)不超过三人。

  (四)研究年限一般为两年。

  (五)未完成以往年度项目(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本年度不能申请。

  

  二、项目类型和资助经费

  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博士生项目、硕士生项目和本科生项目三类。

  学校为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设立专项经费。博士生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硕士生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本科生项目每项资助0.2万元。

  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经费按学校批准立项数额下拨各学院。资助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在项目结题后,学院填写拨款通知单,经学院和科研处审核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凭拨款通知单,到财务处据实报销课题费用,实际开支报销后的剩余经费,由财务处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账户。

  

  三、立项程序

  (一)递交材料:申报人须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一份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处。

  (二)会议评审: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实行会议评审,由各学院负责评审

  (三)审核立项:各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公示后,报学校批准立项。

  (四)下达通知:各学院根据立项文件制作立项通知书,在科研处盖章后,送达项目负责人。

  

  四、结题要求

  (一)博士生项目和硕士生项目结题要求:

  博士生项目应发表2篇CSSCI期刊论文;硕士生项目应发表1篇CSSCI期刊论文。

  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须提交查重报告,经学院组织专家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项。

  (二)本科生项目结题要求:

  支持鼓励本科生项目以调研报告、实验报告、音像作品等创新性成果结题,但须学院鉴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项。

  (三)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与申请项目内容相关,且注明“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字样。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项目未按计划完成者,停止资助,直至撤项。

  (四)项目结项时,负责人须填写结项申请表,连同成果交所在学院进行验收。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审核结项材料,并制作结项通知书交科研处盖章备案。

  

  五、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时间截止2016年10月14日;

  (二)各学院评审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21日;

  (三)各学院报送评审结果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25日。

  

  希望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李星蕾   周欢

  科研处联系电话:67258603

  

  附件:1.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度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2.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3.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结果统计表

  4.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6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度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