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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钦证据?刑辩讲堂第十六讲——“监察与司法衔接协调的若干问题”成功举办

  2017年12月15日晚7点,由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和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中钦证据刑辩讲堂第十六讲在丽玉致知楼5205室举行。四川大学985工程法学创新平台首席科学家、原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教授作为本场讲座的主讲人,为在场200余名师生及律界同仁带来了一场题为“监察与司法衔接协调的若干问题”的精彩讲演。讲座由我校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潘金贵教授担任主持,我校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孙长永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步文教授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松林老师担任点评嘉宾。

  龙宗智教授开场即指出,我们现在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在国家监察制度改革方案已基本确定的条件下,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秩序正当性的底线以及人权保障的法律价值。在此基础上,龙教授就监察与司法衔接协调的技术性问题及制度保障问题进行了梳理。具体而言,龙教授认为要实现二者的衔接协调需要处理好监察在案件管辖、立案程序、调查措施、人身强制措施、证据运用、人权保障措施、案件移送等技术问题上与司法的协调,同时还应为二者的衔接协调提供制度性的保障条件。揭示问题,更解决问题,龙教授在梳理问题之后,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例如,在案件管辖的衔接协调问题上,龙教授就提出职能管辖方面纪法应适当分离,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应做到原则规定,并案管辖应尊重管辖规律;在调查措施的衔接协调问题上,龙教授则提出监察法可仅对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可采用的手段、措施作出授权性规定,但适用这些措施的具体程序、要求、审查标准均应准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龙教授还提出在立法规范上,应实现纪法适度分离,在组织体制上,应体现纪法适度分离,为监察与司法的衔接协调提供制度性保障条件。总之,龙教授紧扣改革难点,提供了自己的精到见解,为在场观众带来了一场知识盛宴。

  随后,孙长永教授、张步文教授、高松林检察长分别作了精彩的点评和补充。孙长永教授对监察制度改革的意义作出了评述,张步文教授提出我们要学会跨学科思考,用文史哲政经法语言去认识问题,高松林检察长则梳理了检察机关在反腐法治化进程中的努力,提出管辖问题是诉讼的基础,应当予以明确。

  最后,讲座进入现场提问环节,同学们纷纷踊跃发言,龙宗智教授都一一作出回答。潘金贵教授还以书会友,将新书作为奖品赠送给现场提问的同学,师生热烈互动,气氛良好。至此,“监察与司法衔接协调的若干问题”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