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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法学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党务与政治思想工作;

  2.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3.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和指导所属各个支部的工作;

  5.领导本单位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6.负责本单位干部的选拔、教育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发展工作;

  8.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生活;

  9.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学院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总支书记工作;

  2.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党建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及就业工作;

  4.学生思想稳定、和谐团结,积极向上,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5.学校和领导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2.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3.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

  4.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本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5.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

  6.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法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1.院长工作,以开展教学方面工作为主;

  2.学校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协调院内有关教学组织的运行关系,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监控教学质量;

  3.教材建设规划的拟订,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审;

  4.制定学院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5.学院教职工工作量的核实;

  6.学院的发展争取教学方面的经费申报;

  7.学院图书资料室业务上的指导;

  8.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法学院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1.院长工作,以开展科研方面工作为主;

  2.学院近期、远期科研规划的制定、修改和调整,并保证规划的执行;

  3.种科研合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科研项目的效益和成果;

  4.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各种类型的科研经费;

  5.学术会议,负责学术论文和成果的交流;

  6.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法学院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导交办的工作,主持学院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做好学校和学院各项决议、决定、通报、通知等的落实、检查、督办;

  3.组织、协调学院与校职能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4.负责组织安排学院重大、重要性工作或活动;

  5.组织、协调学院与校职能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6.负责学院党政联席会的安排及会议纪要的拟写;

  7.协助院领导做好学院财务预算、账目凭证管理,做好流水账;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法学院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1.服从办公室主任的安排,及时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

  2.负责有关文件的接收、传送,报告的送达、保存;

  3.负责学院相关文案工作,包括草拟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

  4.负责向学校提供有关学院的统计数据和资料;

  5.负责学院办公设备的配备,办公用品的分发;

  6.负责学院财务上卡登记,津贴、奖励、物品等的分发;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法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开展有关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教学方面的通知、文件、资料的接收、发放、存档;

  3.指导、协助各教研室完成教学安排、教材征订等工作;

  4.指导、协助各教研室完成考试组织安排等工作;

  5.负责各种教学评估资料的整理、保管;

  6.负责对各老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汇总、登记;

  7.帮助、指导学院教师完成教学、教辅工作等;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九)法学院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开展有关科研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学科建设方面的相关事务工作;

  3.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的信息沟通和文件传送等工作;

  4.负责学院科研成果的统计和相关档案的保管;

  5.负责学院各类研究基地的行政事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6.负责学院学术报告的服务、准备等工作;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法学院研究生管理秘书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开展有关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生教学方面的通知、文件、资料的接收、发送、存档;

  3.负责安排有关研究生教育方面的学术讲座、交流;

  4.协助学科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做好硕士生中期筛选考核、与综合考试等工作;

  5.负责完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后有关材料的检查与送审、整理与存档及发放教师评阅和答辩费等工作;

  6.配合学校研究生部完成学院研究生毕业审核、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位工作;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法学院党建秘书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学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上级部门的指示、规定及院党委、院行政的决议、决定等。

  2.负责起草党委相关的工作报告、决议、通知、总结、计划等文件,以及文件材料的交印、校对和发送工作。

  3.负责党委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党委会的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或会议决定。

  4.规范开展学院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加强对各党支部的指导和检查。

  5.深化开展“两个一对一”主题实践特色活动,开展特色党建活动。

  6.做好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工作。

  7.规范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8.组织、管理分党校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9.负责学院内外网络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撰写新闻报道。

  10.负责学院网站的管理,及时维护和更新。

  11.不断强化管理,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十二)法学院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按时开好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作用,督促,帮助各个委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4.及时了解本单位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迅速解决。作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及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同有关组织和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经验,互相支持,促进团支部工作的提高;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支部组织生活与团干部培训活动,并做好记录与汇报工作;

  6.认真地传达、研究、安排、检查支部各方面工作;

  7.处理支部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诸如创建先进团支部的计划安排,团干部培训,有关奖惩事项等;

  8.完成学院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学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之下,主持全院学生管理工作;

  2.根据学生实际,有计划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大型学生教育活动;

  3.负责制定学院每学年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积极组织并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5.认真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完成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6.重视学生遵纪守法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纪事件的教育处理;

  7.认真做好优秀学生、先进集体、文明宿舍等工作的评选,负责做好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工作;

  8.负责做好学院学生贷款、奖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发放工作;

  9.积极、有效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教育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10.完成学校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法学院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

 

  1.彻践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加强德行修养;

  2.按照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拟定当年度所负责学生的具体教育方案和落实措施,深入学生的实际,保持与学生经常性的接触与思想交流,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3.认真做好每学期开始和结束的学生教育工作,完成每学期对学生思想小结、操行的评定工作,以及新生的军训、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的鉴定、就业服务和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4.切实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困难;

  5.协助党团组织抓好学生党团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慎重地做好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和考察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6.教育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典型、树正气、反对不良行为;加强思想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7.协助教务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协调师生关系,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组织、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9.根据学校及学院有关学生奖惩办法的规定,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提出意见,按审批程序上报;

  10.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努力培养一支品学兼优、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骨干队伍;

  11.做好经济特困学生了解摸底工作,完成学生奖、贷、勤、补、减、免的发放、办理及管理工作;

  12.积极参加学院和学生工作部门召集的工作会、学生工作情况汇报会、经验交流会、学习报告会、工作研讨会等;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