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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五四表彰”推选名单公示

  经过各年级同学自主申报,学院的审核、评议,已产生法学院“五四表彰”推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对推选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420日至423日,如对名单有任何质疑,请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雪 6725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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